城市是否应当禁止摩托车、小排量汽车通行?湖南师范大学的三名大学生通过暑假调研认为:应取消禁摩令、禁微令等歧视性措施。调研报告于9月10日寄给了温家宝总理。昨日,三人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正式书面回复:“禁摩”、“禁微”的一些做法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是相悖的。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70个城市实行禁摩令或禁微令,一时间形成了禁止摩托车和小排量汽车的全国性风潮。国家发改委的这一回复,给了市民更大的讨论和想象空间。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
直辖市: 上海 北京 天津
广东省: 广州 中山 韶关 珠海 东莞 汕头 深圳
辽宁省: 沈阳 丹东 大连 铁岭 本溪 鞍山
江苏省: 南京 苏州 无锡 常州 镇江 南通 扬州 盐城 淮安 徐州 泰州 常熟 张家港 江阴 连云港 昆山
福建省: 福州 泉州 漳州 龙岩 厦门
浙江省: 杭州 温州 宁波 嘉兴 绍兴 义乌
山东省: 烟台 青岛 济南
河北省: 石家庄 唐山 张家口 秦皇岛
河南省: 洛阳 郑州 新乡 南阳 林州 焦作 安阳
黑龙江: 哈尔滨
贵州省: 贵阳 安顺 铜仁 都均 遵义
安徽省: 合肥 芜湖
江西省: 南昌 九江
湖南省: 长沙 湘潭 岳阳 张家界 衡阳
四川省: 成都 绵阳 德阳 宜宾
云南省: 昆明 玉溪 曲靖
海南省: 海口
广西省: 南宁
湖北省: 武汉 襄樊 宜昌 钟祥
陕西省: 西安
山西省: 太原 大同 阳泉 长治 临汾
内蒙古: 包头 伊盟东胜 呼和浩
吉林省: 长春
宁夏省: 银川
甘肃省: 兰州
新疆省: 乌鲁木齐
全国禁、限摩托车上牌城市表,禁、限时间及说明
北京市: 16年前,全面禁止上牌
天津市: 1994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上海市: 限牌,不定期限量拍卖摩托车牌照
昆明市: 1984年,全面禁止上牌
玉溪市: 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5%
曲靖市: 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6%
海口市: 1998年10月,限牌
重庆市: 地产的嘉陵、建设、望江可上牌
成都市: 不禁,但不允许进入市区,每年拍卖500个入城证
宜宾市: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绵阳市: 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德阳市: 1999年12月,全面禁止上牌
福州市: 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厦门市: 1999年3月,禁止上路
南宁市: 1999年1月,限牌
杭州市: 1997年初,每年拍卖50个牌照
温州市: 1997年上半年,限牌
宁波市: 1999年上半年,市区内禁牌
广州市: 1998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中山市: 1999年11月,包括郊县全面禁止上牌
珠海市: 1996年下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深圳市: 十几年前,全面禁止上牌,但有两个郊区除外
沈阳市: 全面禁止上牌
丹东市: 全面禁止上牌
大连市: 全面禁止上牌
鞍山市: 只限制助力车上牌
岳阳市: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界: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衡阳市: 1999年9月,暂停整顿
武汉市: 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襄樊市: 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宜昌市: 1999年10月,限牌,费用高,摩托车不准带人
钟祥市: 1999年10月,限牌,收取30%的城市增容费
南京市: 1997年底,只有玉河50系列可上牌(6000元)
常州市: 限制部分车上牌
扬州市: 1998年下半年,限牌,费用100~400元
徐州市: 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通市: 1994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无锡市: 1999年7月,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苏州市: 1998年底,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石家庄: 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唐山市: 1996年3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口: 1996年5月,助力车禁止上牌
秦皇岛: 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洛阳市: 1998年,四冲程车可上牌,但费用高,(大阳除外)
郑州市: 1997年上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新乡市: 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阳市: 1999年8月,全面禁止上牌
林州市: 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焦作市: 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安阳市: 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烟台市: 1999年4月,一市五区禁止上牌
哈尔滨: 限牌,附加费高达75
2005年3月刘铁山质疑禁摩令案二审败诉之后,湖南师大学生陈树仍在寻求如何扩大对禁摩问题反思的路径。通过一系列准备,湖南师大法学院组织了禁摩令案的模拟法庭活动。也正是在这次活动中,湖南师大学生陈树、戴彬和陈杏发现:市民反对“禁摩令”、“禁微令(小排量汽车)”的理由之一就是摩托车和小排量汽车的能源消耗远低于大排量的小汽车;但同时,各地的“禁摩令”、“禁微令”却使得他们驾驶以上交通工具出门时常常要绕道而行,油耗大幅度增加。因此,他们决定利用暑假做一个调研:城市是否应当禁摩、禁微?各地的禁摩、禁微措施的初衷及实际效果如何?
他们的调研报告《建设节约型社会应取消部分城市对摩托车、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性措施》认为:各地禁摩令、禁微令是歧视性的政策,没有法律依据,其结果是直接增加了市民出行成本,人为损害了相关摩托车、小排量汽车产业的利益,同时,将导致更多的燃油等资源被耗费,这并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发展要求。9月10日,他们将这一调研报告直接寄给了温总理,并在天涯社区等网站上公布。
陈树、戴彬、陈杏三人收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司对他们来信的正式书面回复。
回复中首先对“大学生的这种社会责任感,利用暑假对这一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的精神令我们表示钦佩”,并说:“目前,部分城市‘禁摩’、‘禁微’的一些做法与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是相悖的,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并指示有关部门加以研究,采取解决措施。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逐步落实,包括‘双禁’问题在内的一些实际问题将得到积极解决。”
回复表示,国家发改委负责汽车、摩托车生产行业管理工作,也一直在调查研究“双禁”问题,戴彬等人“调查和分析的一些内容对我们的工作有一定的帮助”,由于同时涉及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问题,发改委已经建议将他们的来信转请公安部研究处理。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分别于2015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据说“摩友委员的左宗申委员”一如既往进京出席两会。看了一下左委员历年的两会提案,基本上都是以呼吁解除“禁限摩”政策为主。
中国目前依然是世界上第一大的摩托车产销大国,即使从1985年开始中国到处禁摩或者限摩,但是2014年我国摩托车行业依然共完成摩托车产销2126.78万辆和2129.44万辆,与到处“禁摩限摩”的城市政策成了鲜明的对比,和中国摩托车的地位也完全不相匹配,这证明摩托车依然是摩托车消费者喜欢使用的交通工具,摩托车在中国的交通行业依然具有巨大的生命力。
柴静的雾霾调查《穹顶之下》引起了新一年的环保波澜,中国的交通发展更加离不开环保工具,摩托车作为小排量的小型经济型交通工具,天生具备环保的生产和使用性能,在环保问题日益严重的中国,有什么理由要被排除在城市之外?
从交通工具而言,摩托车是解决拥堵问题的有效手段。根据欧洲的研究报告显示,城市汽车的10%用摩托车替代,可缓解40%的交通拥堵,路上多一部摩托车就少一部汽车,公共交通、汽车和摩托车在城市交通中是相互补充的关系,城市交通工具的多元化科学发展将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必然之路。
在这里再次配合左委员呼吁城市管理者:放开“禁限摩”的城市禁令,在现有条件下,至少应该做到:
1、科学管理,适度放开
通过对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车辆总容量等方面的科学规划,提升城市的科学管理水平,摒弃简单的“限”、“禁”管理模式和思维方式,以民为本地发展城市建设。建立完善的交通管理办法,按照摩托车与汽车按比例增容的原则,准许适量符合相应条件的摩托车进入城区行驶。通过有效的管理,充分发挥摩托车的优势,实现城市交通多元化,减轻城市交通拥堵,加强管理,提高通行效率。
2、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核心竞争力
通过适度放开城市“禁限摩”政策,充分引导和推动摩托车行业总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大驱动行业和生产企业技术进步和升级换代的动力,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实现规划中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增强产品及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尽快实现从摩托车大国向摩托车强国的转变。
同时也建议广大摩友,从摩托车的长期发展使用角度来推广“文明骑车”方式,不要飙车或者在正常道路上做太多的“表演式骑车”,让外行人误解摩托车是不安全的出门方式。承诺养成以往文明的骑车习惯,它们分别是:
1、我骑摩托车一定持有摩托车驾驶证
2、我骑摩托车一定带头盔
3、我骑摩托车一定不闯红灯
4、我骑摩托车一定不酒后骑车
5、我骑摩托车一定不扰民
6、我骑摩托车一定不超速
7、我骑摩托车一定不超员带人、带物
8、我骑摩托车一定礼让行人
9、我骑摩托车一定不非法改装
10、我骑摩托车一定遵守交通法规
相信靠左委员一个人的努力是不够的,爱好摩托车的广大摩友一起行动起来,文明骑车,理性出门,一起反对有关部门不合理不合法的“禁限摩”政策,早日让摩托车归位到正常交通工具行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