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6日起,武汉市中心城区将全面“禁摩”!
截至2015年2月底,武汉市摩托车保有量为166931辆。其中,中心城区12878辆,新城区154053辆。武汉市中心城区现有登机在案的12878辆摩托车将于4月15日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中心城区全面而之前外地摩托车也早已在三环线内禁行,这意味着4月15日之后,武汉中心城区内不应该出现任何摩托车,出现即违法。同时,根据武汉市政府关于三环线内禁止销售摩托车的规定,交管部门也将会同区工商部门,对辖区摩托车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严查违规销售行为。
武汉市中心城区包括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武汉化工区11个城区。(所涉人口660万,涉地面积580平方公里)
早在2002年4月,考虑到摩托车“不安全、污染噪音突出”,武汉市颁布实施“禁摩令”:自该月15日起,停止办理中心城区摩托车新车注册登记。2013年1月1日起,武汉市又宣布在三环线(含)区域内仅允许中心城区牌号的摩托车行驶。 与私家车已取消报废年限不同,摩托车有最高使用年限——13年,超过13年予以强制报废。到今年4月15日,中心城区停止摩托车上牌已整整13年。按此推算,中心城区号牌的摩托车全部属于报废车,三环线内将无任何摩托车可以通行。
4月16日起,武汉交管部门将对摩托车实行“六个一律”,即:
对违反禁令通行的,一律按上限处罚;
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收扣;
使用伪造、套用摩托车号牌的一律拘留;
无证驾驶的一律拘留;
从事非法营运的,一律从严处罚;
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责令强制报废。
交管部门介绍,对于具体的各类违法行为分别依法处罚,最高可罚款超过1万元,并处吊销驾驶证和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处罚标准如下(同时存在多种违法的合并处罚):
驾驶报废摩托车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扣车;
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牌失效视为无牌),罚200元,记12分,扣车;
无机动车驾驶证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有驾驶证但无摩托车准驾车型的,罚款200元,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摩托车载客营运的,扣车,罚款3000元,吊销驾驶证,没收违法所得。
【影响·电动车卖得火,汽车趁机卡油】
有记者走访武汉市一些电动车销售点发现,随着中心城区全面禁摩日期临近,武汉电动车销售量上升明显。
电动车卖得火,一些汽车经销商也利用禁摩进行促销活动。“武汉全面禁摩,日供仅70元,两轮变四轮。”一家汽车4S店打出这样的广告。该店一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听说武汉市全面“禁摩”的消息,他们策划这样一个促销活动,摩托车主到该店分期付款购车,可享受摩托车发票金额最高25%的补贴,按每辆摩托车市价8000元左右计算,可以得到补贴近2000元。不过,此举效果并不好,“感觉摩托车主对这个活动并不感冒。”
【反馈·一片和谐】
据武汉某地方媒体报道:“记者在武汉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他们对武汉中心城区禁摩一事表示完全赞同。不过,大多数市民同时提到这样一个问题:‘禁摩’是否还应考虑到送水、送煤气、快递等特殊行业的需求?对此,武汉市交管局副局长王升才表示,该局已经充分考虑到摩托车对送煤气、送水、快递、邮政等行业的重要性,为了方便相关行业人员开展工作,有可能会对他们“开口子”,尽量做到不影响他们的工作,相关措施还在研究制定当中。”
【贴士·武汉摩托车用户需知】
问:车主如何注销报废摩托车?
答: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提出申请并交售机动车,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审查并出具注销证明。
问:机动车回收企业如何联系?
答:目前武汉有3家机动车回收企业:1、武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27-86899977;2、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电话:027-83535400;3、武汉东风鸿泰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电话:027-84959180。
问:车辆资料丢失如何办理注销?
答: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丢失的,可以凭车主身份证到车辆管理所核对车主及车辆信息无误后,将车辆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按流程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问:摩托车不在了怎么办注销?
答:对于因各种原因导致车辆灭失的,车主需出具灭失证明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问:远城区摩托车如何行驶?
答:禁摩后,远城区摩托车不能进入中心城区行驶,否则按“闯禁行”可罚款200元计3分。
问:“麻木”也属于禁摩范围吗?
答:属于,“麻木”即正三轮摩托车,属于摩托车的一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能由残疾人驾驶,正常人驾驶将被罚款50元,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于摩托车的,则按照摩托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问:特殊行业确有运输需求怎么办?
答:按照之前武汉市对于电动车的规定,去年10月1日之后,超标电动车全部划归机动车范畴,即摩托车。但部分涉及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的确有运输需求,交管部门统计后约有3万多台,准备将其统一颜色、统一牌照进行标准化管理。待市政府讨论通过后,交管部门将为其核发通行证。
【缘由·欲加之罪】
据武汉市交管部门提供的数据:“2012年至2014年三年期间,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摩托车交通事故1315起,受伤1434人,死亡269人,事故经济损失258万元;平均每年发生一般程序摩托车交通事故438起,受伤478人,死亡90人,事故经济损失86万余元。而去年武汉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07起,死亡357人,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了四分之一。在摩托车的驾驶员群体中,年轻人和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但他们交通法制意识又比较淡薄,容易不戴头盔、无证驾驶、超速等,导致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一直居高不下。”
【派派评论】
无语!!!
有温度,有态度 @摩托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