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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其中通告附件的第十条到第十二条都是跟摩友息息相关的:
意见稿中的第十二条特别说明:持有入城准行证的摩托车,达到报废条件或者遗失的,入城准行证作废,不再补办和续办。
2003年昆明就曾发布过禁摩的通告,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就没有执行该通告,直至2007年9月1日才开始正式禁摩,并逐步收紧禁摩政策。(相关阅读:【中国禁摩城市】 昆明,彩云之南唯一的禁摩城市)
我国的摩托车强制报废年限为13年,从2007年9月1日开始禁摩到13年的强制报废年限,也就是说2020年9月1日起,昆明市或将迎来全面禁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