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季到来,各类摩托车赞助的车友聚会和穿越活动逐渐增多。不久前就发生这样一个案例,在由某品牌赞助、俱乐部组织的车友聚会中,一位听到消息赶来的用户,在路上驾驶其他品牌的摩托车,逆行撞上了一辆大巴车,车主当场身亡。不仅如此,还有另外一名参加活动用户,强行超车时与汽车相撞,后冲上旁边人行道,导致一名路人死亡,车主重伤。
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总不禁扼腕叹息,生命从存在到逝去不过一瞬之间。不过,死者虽已往,却把痛苦留给家人,把争议留给世人。在免费或者AA制的活动中,出现事故,主办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中国的摩托车文化活动,除了频率和规模的增长,安全意识和规范制度是否应该同步增长?
针对第一个问题,牛摩网面向读者发起了一次投票。在30名投票用户中,有11名认为工厂不应该承担责任;有19人认为工厂虽不承担责任,但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可以给家属适当补偿。
对此,网友“信源娱乐”态度很清晰:很多摩托聚会活动,都是自发参加,车手驾车技术,心态都不一样。如果在主办方指定地点举办,比如主办方搞特技交流,特技使用的道具(起飞板)等出问题,这个主办方要负全责,驾驶途中主办方带队车没有超速违章逆行等,后车出事应当自己处理吧!当然人道主义主办方可以出些安抚费用。也希望各位骑友不论单飞还是参加聚会,注意安全!
网友们的看法都是朴素的,但还不是从法律角度出发的。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非盈利性活动,主办方都会在最后声明免责条款,不承担任何人的风险责任。这样的条款,参加者可能没看到,或者看到后不以为然。一切顺利当然皆大欢喜,而一旦出现任何状况,很多家属则往往持这样一种心态:你组织的,你得负责!那么,这样的免责条款,在法律上是否能获得支持呢?
我们可以参照这样一个案例:2012年,驴友小陈报名参加了一群爱好者组织发起的活动。活动中,小陈擅自行动失踪,组织者于是报警,之后警方发现小陈死亡。事故发生后,小陈的父母认为活动组织者及参与者均应承担责任,遂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索赔3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次穿越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发布活动的网站不存在过错,遂依法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来看,类似的活动中,只要组织方不存在过错,都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至于是否可以给予人道主义的补偿,则完全根据组织方的意愿来决定。
至此,责任划分的争议已经告一段落,但却在活动安全制度建设上给我们提出了一个课题:活动召集时,组织者已经注明了接待能力有限,仅召集500人,但据新闻报道,活动中却吸引了近2000名摩友参加。大量摩友的同时涌入,让原本不宽的道路变得异常拥挤。摩友为了加快前进速度,于是强行超车甚至借道超车,这也是导致悲剧的一个诱因。
目前,国内的各项摩旅活动层出不穷,摩迷们的参与热情也水涨船高。但在笔者看来,由于中国的摩托车文化刚刚兴起,绝大多数参加的用户,仅凭一腔热情,却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参与常识,往往听到周围有个活动就一窝蜂地涌过去。用户不规范,组织者不能不规范。在这种背景下,组织者在方案策划之初,就要想得更细致。今后的摩友活动,尤其是大型聚会活动,是否应该告别简单粗暴快的召集制,而改成以俱乐部为单位的报名制,还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