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海港区河滨路摩托车限行的通告
为加强海港区河滨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市民游客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2022年4月1日——10月31日,海港区河滨路(游船码头——山东堡立交桥)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摩托车所有人居住在河滨路沿线居民小区的,可以经由秦海路、文昌路、文安路、文泰路、文育路、文涛路进出。
请广大摩托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限行规定,如有违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29日